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新高雄分会108年度南区基础搜救初阶训练
实施计画
壹、 依据:
一、 国际红十字公约,并基於国际红十字会议所决议各项原则精神,发展博爱服务事业办理。
二、 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总会章程及救灾队设置要点。
贰、 目的:培训搜救人才,辅导分支会成立救灾(难)志工团队,协助政府执行国内、外灾难救援任务,并担任红十字救灾(难)志工团队种子队员,以提升红十字会整体紧急救援能力。
参、 主办单位: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总会。
肆、 承办单位: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新高雄分会(以下简称本会)。
伍、 指导单位:高雄市政府消防局。
陆、 协办单位: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救灾队第三大队。
柒、 参训人员:本会及嘉义市、嘉义县、台南市、台南县、高雄市及屏东县等分、支会(以下简称南区各分支会)专职工作人员或服务绩效优良志工,年龄在50岁以下,无不良风评或涉案待查,具以下条件之一,由单位推荐者。
一、 具红十字会「水上安全救生员」「水上安全救生教练」或「高级水上安全救生教练」证书者。
二、 具红十字会「急救教练」或「高级急救教练」证书者。
三、 具初级救护技术员(EMT1)资格者。
四、 具专职人员灾害管理训练结训证明者。
五、 其他经本会或南区各分支会「专案推荐」,并经本会签奉核准人员。
捌、 报名及资格审查:
一、 具上述条件之一者。
二、 身体健康,无立即或潜伏性致命疾病(以体检表为凭)。
三、 详填报名表(如附表1)并附上3个月内有效之体检表及参训资格证明文件影本邮寄送 (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新高雄分会 高雄市凤山区花园街16号)或传真(07)746-8556 本会训练组苏侑芯专员 联络电话(07)746-7028。
四、 报名时间:自即日起至108年4月26日止(星期五)。
五、 依据报名书面资料考量近3年各地区救灾备灾工作实务需求审查,录取人员名单於4月29日通知各推荐单位及个人,并公告於本会网站。
玖、 训练:
一、 员额:40人
二、 时间:自本108年5月04日起至5月19日止,每周六、日(08:00至17:30),为期3周(6天)。
三、 地点: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楠梓训练中心(81164高雄市楠梓区土库一路119号)。
四、 课程内容:详如课程表(如附表2)。
五、 师资:聘请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搜救队中队成员及教官担任。
六、 受训期间符合参训时数规定(请参阅员参训注意事项-附表3)且通过测验者,由本会核发结业证书。
壹拾、 规定及配合事项:
一、 学员报到:108年5月4日上午8时前,穿著适合肢体活动之轻便服装,准时至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楠梓训练中心(高雄市楠梓区土库一路119号)报到。
二、 训练期间如遇不可抗拒之突发紧急事件,本会得展延或中止训练。
三、 参训学员应加强自我体能锻炼,以应付训练需要;并填具切结书(如附表4),保证受训期间不迟到、早退、无故缺席或中途退训,结训后继续为红十字会服务,并应任务需要志愿从事救灾及教学训练服务至少2年(由结训日起算),违者应无息退还所有训练费用。
四、 个人操作服装(著深色或黑色系列衣裤)及配备(四米绳、六米绳、扁带、D型勾环、八字环、手套、马克吊带等)均需由学员自行负担。
壹拾壹、 本计画如有未尽事宜,将另行补正通知。